近日,荆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会上,分享交流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做法,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强化“一体联动”、坚持“三个结合”、突出“三个注重”,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业务能力建设,促进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1月23日至26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举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汪存锋主持开班式。来自全省三级院、新疆博州两级院的案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计17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
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三个管理”的微观管理方式。在业务管理方面,它如同探照灯,照亮工作中的不足;在质量管理方面,它则像显微镜,精准发现案件中的瑕疵。荆州市检察机关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一检察工作生命线,通过优化评查模式、找准评查重点、深化结果运用,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在优化评查模式方面,荆州市检察机关强化“一体联动”。
他们建立了专业化评查队伍,从两级院择优挑选员额检察官,组建涵盖多个业务类别的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并制作《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手册》,增强评查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同时,构建了多层次评查格局,常规抽查、提级评查、异地交叉评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有效解决了评查中的难题。此外,还探索了第三方参与评查制度,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参与评查工作,提升了评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找准评查重点方面,荆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三个结合”。
他们结合业务分析研判、推进重点工作和实质化流程监控,精准定位评查重点。通过对认罪认罚确定性量刑建议采纳率、毒品犯罪和电信诈骗案件等问题进行专项评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年度重点工作的切入点,通过专项评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在深化结果运用方面,荆州市检察机关突出“三个注重”。
他们注重评查问题反馈整改,构建“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正向激励和负向评价,将评查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引导办案人员多办案、办好案。此外,还注重办案质效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在会议上,荆州市检察机关的李琼历经激烈角逐,凭借出色表现,在34名参赛选手中崭露头角,荣获“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的称号,充分展现了荆州检察青年干警的卓越才能、不懈努力与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同时,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吴文静也在榜样访谈、经验交流活动中分享了她的工作经历和成长感悟,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一系列举措,荆州市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办案质效也得到了有效提高。
此次经验交流不仅展示了荆州市检察机关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同时也从兄弟单位汲取了有益的经验做法。荆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评查方法与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个案监督水平,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1784期
作者|陈伟军 段思梦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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