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森警大队报告,我们在巡山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国有林区公路边上焚烧杂物,非常危险,我已制止,请出警查处……”。



2024年11月27日,岚皋“生态义警”袁某在巡林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林区违规用火情况,当即采取措施熄灭明火并向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告情况,森林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很快找到在路边焚烧杂物的某景区环卫工周某,民警随即责令其立即熄灭余烬,并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这是森林警察和生态义警联手成功处置一起非法野外用火行为,有效化解一场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隐患。



2024年7月24日,岚皋县公安局、岚皋县林长制办公室(县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岚皋县“生态义警”勤务运行工作方案》,组建生态义警队伍工作随即启动。11月初,前期筹备工作全面完成。11月25日,全县“生态义警”勤务启动暨业务培训会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郑毅出席会议并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登林就进一步深化“生态义警”勤务工作进行了强调,并为全省首支“生态义警”队授了队旗。会后开展了“生态义警”业务培训和队列训练。

岚皋县国营林业总场火山护林站站长陈鑫华代表新招募的第一批106名“生态义警”在会上作了铿锵有力的表态发言:“我们将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生态资源管护巡逻,不放过任何一个破坏生态资源线索……,我们将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和实际的行动,为全县生态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我们将充分利用‘生态义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挥其宣传员、情报员、调解员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认真抓实预防警务,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排查化解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林区平安稳定,维护辖区生态安全。”岚皋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所长张作为说。

岚皋“生态义警”实行三级联动管理,县级由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联合设立指挥部,负责“生态义警”队伍的总体规划、组建实施、统筹推动、机制建立、协调沟通、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镇在相应派出所设立“生态义警”分队,由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林区巡查、情报收集等活动。各林场管护站和各村设立“生态义警”工作组,加强与村干部、护林员等公益人员协作配合,开展公益活动。

“为了确保生态义警勤务运行顺利开展,公安、林业部门联合制定《岚皋县“生态义警”管理办法》,建立了研判例会、巡山护林、信息报送、宣传培训、装备保障和奖励激励等‘五项机制’,激发生态义警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作用。”岚皋县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郑甫佑介绍说。



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贺文说:“我们组建‘生态义警’队伍,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我们自觉扛牢守护绿水青山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林长+警长’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筑牢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加强林区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全面提升生态资源保护‘打防管控治’能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我们将全力打造森林公安群防群治预防警务新‘品牌’,逐步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为加快和美岚皋建设保驾护航。”(通讯员 贺文)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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