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网店的阿迪、耐克、落维的鞋子感觉要比官网便宜不少,买一双看看?”
“现在假冒名牌商标的衣包鞋帽太多了,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贪图小便宜哦。”
“可是真的很便宜,就算是假鞋,别人不仔细观察又看不出来,我都想开家网店卖假鞋赚点钱花花。”
“那你可真‘刑’,要知道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触犯刑法的,情节严重三年以上,还要判处罚金。”
“家人们,这款名牌包包保证是正品,现在下单还能享受优惠。”类似的话语在直播带货爆火的当下屡见不鲜,但部分经营者动起了“歪心思”,以低价进购的产品贴上名牌的商标,再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卖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也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近日,永定法院宣判两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依法惩治了这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案例一: “别出心裁”卖假鞋
2018年,谢某某成立电商工作室,通过网络电商平台注册网店销售鞋服,并雇请其妻舅陈某和王某某帮助开展电商工作室日常业务。2021年开始,谢某某通过9家网店销售普通鞋服的同时,还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落维”等注册商标的鞋服。
2024年3月,民警在现场查获正在打包装货、在网络平台进行贩卖运动鞋的王某某、陈某等人,在附近两个仓库查获商标“耐克”“阿迪达斯”“落维”等鞋子各三千多双。从2022 年至被查获,谢某某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中获利约100万元。
依 法 审 判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陈某、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三名被告人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罚金。
案例二: 警惕直播带假货
2022年6月,潘某某、胡某某(另案处理)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作室内,注册了4个短视频平台账号,通过在上述账号上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以每月一万五千元的工资雇佣崔某某负责客服、收发货等工作,工作期间崔某某共计收入约16万元。
2023年6月,被害人电话报警反映上述账号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据此案发。民警在案发现场扣押到带有巴黎世家、古驰、香奈儿等十二个商标的商品共计902 件。2023年10月,崔某某的亲属自愿退缴赃款 12万元。
依 法 审 判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被告人崔某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兴起,一些不法商家借机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名牌”牟取暴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售卖假冒商标的商品不仅侵犯了品牌的知识产权还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作为生产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为牟取暴利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切莫贪图便宜,若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当及时报警、勇于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编:赖钦城
审核:李汉臣
监制:阙哲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