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王保安 麻鑫鑫 许学伟

浩浩南水,奔流北上。

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是国务院“十二五”时期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该工程输水线路总长482公里,自濮阳县渠村乡“引黄水闸”取水,途径河南、河北6市,向北注入白洋淀。这一渠清水既是生态之水、补源之水,又是富民之水,是承载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国家战略工程。

如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守好国家战略工程取水源头,这是摆在地处取水源头的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面前的一道考题——

为守好这条供水线,近年来,该院坚持把服务保障引黄入冀补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凝聚检察力量,全力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该院谋篇布局、把脉定向。2023年6月,组织召开全县“府检联动”促进引黄入冀补淀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成立由县政府领导、检察长、沿岸各乡镇长组成的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专班,加强对引黄入冀补淀生态的综合保护。同年10月,该院联合河务、水利、环保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濮阳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行动、调查配合、公益诉讼协作等六项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保护体系,为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沿线生态治理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年3月,该院针对引黄入冀补淀生态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一泓清水“润”雄安。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主动会同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对工程流域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巡查河流周边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及时提出改善的对策建议,促进监管制度完善,为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濮阳段)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10月,该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引黄入冀补淀渠村乡南湖村段河道存在垃圾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堆积、两处疑似排污口、河道内使用地笼渔具等问题,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针对上述问题,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渠村乡政府履行相关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河道生态。检察建议发出后,渠村乡政府迅速行动,积极进行整改。

“河道旁的垃圾、农作物秸秆以及河道内的地笼等禁用渔具都清理完了,两处排污口也进行封堵。”渠村乡政府负责人说,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让我们感受到公益诉讼既是对我们履职的督促,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有效助力,在工作中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该院深入推进专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累计办理此类案件10余件,通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政府进行整治和清理,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力量。同时,该院在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渠首闸正对面建成全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广场,强化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水流潺潺不止,检察机关步履不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守护故事依旧在续写。“下一步工作,濮阳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引黄入冀补淀上下游二十二县区检察机关共建“检察协作、社会参与、合作共赢”保护大格局,为守护一泓清水贡献检察力量。”牛全瑞表示。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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