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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给孩子一个信号,无论爸爸妈妈在不在一起,给她的爱都不会减少。”

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法庭审理的一起抚养纠纷中,原告与被告均认为对方未尽到对婚生女儿的抚养义务,法院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妥善化解双方育儿矛盾,让爱走出“误区”。

2017年,原告王女士与被告赵先生自愿离婚,约定婚生女儿小璇(以上均为化名)由赵先生抚养,跟随赵先生一起生活。此后,双方因女儿生活、学习及探望事宜多次产生争吵,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小璇的抚养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多次表达对对方教养女儿方式的不满。王女士认为赵先生的控制欲太强,没能给女儿独立的空间,赵先生则认为王女士对小璇未尽到管教义务,还引导女儿与其对立。承办法官黄淑玲考虑过后,认为法院的一纸判决虽然能解决孩子的归属问题,但解决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根本性矛盾,他们的出发点其实都是来自对孩子的爱,但由于沟通不畅,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让孩子处于父母的拉扯和分裂之中。为帮助双方消除思维误区,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法官邀请两名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对王女士与赵先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你们了解过孩子吗?”“如果你来带孩子会怎么带?”

在防城法院“全国最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内,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双方释明了科学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家庭、家长对孩子的重要影响,点出双方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让小璇健康成长、幸福快乐,并让他们分别说出小璇的优点和不足,通过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双方各自的育儿观念,分析双方与孩子相处中值得肯定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向他们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法官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引导双方认识到不应在孩子重要的成长期间互相争执,更不要逼着孩子选择到底跟随哪一方,而是应该理性沟通,坐下来好好讨论如何更好教育孩子,共同做好孩子的引领教育,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减轻到最小,让孩子意识到无论爸爸妈妈在不在一起,给她的爱都不会减少。

随着交谈的深入,双方之间的氛围也由一开始的敌对到逐渐和谐,赵先生承认了自己有时候脾气暴躁,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也认识到王女士对孩子的上心程度,表示不会再抗拒她看望孩子,王女士也很动容,肯定了赵先生养育孩子所付出的努力,表示今后要放下成见,好好与其沟通交流,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对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耐心调解和悉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就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防城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111·521”家少审判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借助专业力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家庭教育方法,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文丨罗 岭、谭媛嵘

编丨谭媛嵘

审丨吴啸平

签丨陈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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