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利:1991年到院参加工作
(图片左二)
张颖利
现任政治部(督察室)三级主任科员
这张照片拍摄于2002年,当时我在南关法院办公室负责档案工作,我与同事们并肩而立,笑容灿烂。翻开尘封的相册,一张张老照片映入眼帘,勾起了我深藏于心的回忆。我于1991年来到南关法院工作,时光荏苒,转眼间,我已在司法战线上奋斗了33个春秋,这是我人生中最宝贵最充实的时光。回首往事,我感慨万千,既有艰辛的付出,也有满满的收获。
我第一次担任书记员做庭审记录的场景至今仍历历在目。当时我心里既紧张又激动,没想到的是,第一次担任庭审记录就遇到了一件有6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轮番发问,让初出茅庐的我手忙脚乱。庭审结束后我如释重负,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好这份工作。为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我在空闲时间也在翻阅卷宗,请教老同事,希望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成长。
2000年前后,我来到立案庭负责公示催告工作。那时的送达手段很单一,基本就是靠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跑。由于大多数当事人白天都不在家,我与同事经常在晚上七八点钟坐公交车或走路把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手里。记得有一年冬天,我们冒着大雪跑了6个地点完成了所有送达任务,伴着漆黑的夜色,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此时我们才发现,鞋袜早已被雪水浸透,冰凉刺骨。
经历了书记员工作的细致入微和公示催告工作的辛苦奔波后,执行工作让我对司法为民宗旨又有了更为深刻的领会。抵触、对抗、威胁、恐吓……执行工作经常需要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和危险行为。记得一件强制腾迁案件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坐在七楼的窗台上撕扯自己的衣物,还扬言要跳楼:“你们再逼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我们耐心地与被执行人沟通,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被执行人放弃过激行为。我与同事们做了大量工作,但被执行人非常执拗,我们只好另做打算。趁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一刹那,我和同事快步冲上前,一左一右把被执行人从危险的窗台上带离,因为速度过快加上惯性的作用,我们几个一起倒在了地上,虽然粗糙的地面磕破了手肘和膝盖,但我们还是为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安全而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三十载风风雨雨,我见证了南关法院的发展壮大。从手写速记到语音转换,从纸质卷宗到电子卷宗,从二层小楼到现在的综合大楼,从审判辅助事务书记员“个人包干”到集约化中心“专人专岗”,这样的变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让法官干警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深研案件本身。
“居之无倦 行之以忠”。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勤为本、以责为要,在干事中锤炼本领,在担当中实现价值,用行动书写使命与担当,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