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镜湖检察倾心守护

撑起未成年人“法治晴空”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汤恒明 马鑫鑫

在法槌声中绽放光芒,在心理辅导时播撒希望,在法治课堂中守护成长……近年来,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以“芜未花开,‘镜’心未你”未检品牌为引领,成立未检办案团队,秉持“吾卫花开”的初心,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惩治工作,以敬心、精心、尽心的责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倾心守护未成年人沐法而行,盛开怒放。

斩断“隔空猥亵”黑手

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近年来,“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多发态势。

今年1月,镜湖区检察院未检办案检察官车凌梓接到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提前介入。经初步了解,3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冒充17岁的少年,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了实际年龄刚满12周岁的被害人王某。孙某哄骗被害人通过QQ向其发送多张隐私图片、视频。为逃避处罚,孙某事后删除了聊天软件和聊天记录,到案后一口咬定对方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仔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车凌梓认为该案的关键是要证实犯罪嫌疑人孙某主观上应当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遂建议公安机关要着重围绕孙某对被害人的衣着特征、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的了解,以及有无对被害人进行欺骗等方面调查取证。

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检察机关最终审查认为,虽然被害人自称16周岁,但孙某在聊天过程中,清楚看到被害人王某身着卡通卫衣、身体发育不全,长相稚嫩,且认为小女孩好骗,根据上述事实,应当认定孙某主观上应当明知被害人王某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以猥亵儿童罪对孙某追究刑事责任。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月份,镜湖区法院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

“隔空威胁”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镜湖区检察院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惩态势,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所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合力。2022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40人,起诉34件54人,有力惩治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倾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教育、鼓励和帮助,今后我一定不会再干违法的事,好好工作,好好生活。”10月23日,张某接到镜湖区检察院未检办案检察官陈跃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后,充满感激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20年8月8日,刚满16周岁的张某只身从福建来到芜湖某餐馆打零工,因心情不好,想回家却苦于没有路费,当晚11时左右,他从打工的店内盗窃现金2400元离开芜湖返回老家。2023年7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对张某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从小失去母爱,与父亲关系也紧张,家庭帮教条件差,存在再犯罪可能性;但其归案后能积极悔过自新,认罪态度好。案件如何处理,让承办检察官一度犯了难。

面对生活窘迫的张某,承办检察官不仅资助了其几百元生活费,还帮他联系了一家餐馆工作,生活有了着落的张某,也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鉴于张某盗窃时未成年,能积极认罪悔罪等情节,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堵不如疏”,这是镜湖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的深切体会。该院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结合不同个体的特点和成长经历,提出准确、有效的帮扶建议和帮教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疏通成长通道,同时,对未成年人涉及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2022年以来,该院累计对9名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

综合履职凝聚保护合力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凝聚全社会合力。

2023年8月,镜湖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中发现,被害人李某某未满14周岁,到宾馆与他人过夜,宾馆却不管不问,导致案件的发生。

该院通过进一步调查,查明某宾馆未查验来访人员身份,未履行登记手续,让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不法侵害,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督促该宾馆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规范行业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对该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一万元的罚款;并在辖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对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处,有力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据介绍,该院坚持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秉持“多走一公里”的理念,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发现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督促加强监管。在办理一起校园保安猥亵儿童案中,该院发现辖区校园保安队伍不足、管理不规范问题,遂向区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区政府,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充实校园辅警22人,守护学生安全。2022年以来,该院共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份,推动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第7906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