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广东省妇联成立70周年。回望过往,七秩芳华,广东妇联始终与党同心同行,与广大妇女群众同舟共济,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在这70年的岁月里,有一批亲历者与广东妇联同成长共奋进,她们是南粤大地妇女事业蓬勃发展的领航者,是携手广东妇女建功立业的巾帼英雄,是推动妇联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智慧力量。
为回顾广东妇联的发展历程,发扬广东妇联的优良传统,省妇联特别推出《70年,我与广东妇联共奋进》专栏,一起分享与广东妇联、与妇女儿童事业的深情厚谊和奋斗经历,共同续写广东妇联新征程上的新篇章,并肩展望更加美好的未来。
雷于蓝,2003年任广东省副省长,2013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广东妇联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文:雷于蓝
2003年,我当选广东省副省长,根据分工兼任省妇儿工委主任,所以我有一个和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共事10年的经历。这10年,我和省妇联、省妇儿工委的同志们一起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共同努力所经历的情景仍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十一五”以来,广东全面实施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全国实现“十个率先”
我和省妇联林惠俗、赵东花、温兰子三任主席共事过。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在她们的带领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担当作为、顽强拼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巾帼力量。省妇联同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政治站位高:党有号召,妇联就有行动;省里有要求,省妇联就马上落实。站位高了,工作上就特别务实,能根据妇女儿童发展的特点来安排、规划和组织实施。
妇联的同志展现了特别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卓越的工作能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所以在工作中取得很好的成效。比如制定《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涉及包括妇联等20多个部门和单位,当时由我牵头,妇女儿童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妇联,省妇联副主席周丽琼分管妇儿工委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是王远芳。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及协调全靠妇联人一个一个地去征求意见,一件一件抓落实,还将情况及时报各级党委、政府,争取重视和支持,很不容易。
《规划》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妇女群众、社会各界意见,有了很多创新举措。除传统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启动了网络平台,实施“网络问政”,这在当时属于全国首创,大概有27万人次的点击量,建议有1100多条,超过27万字。这些建议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方方面面,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在这期间,我们还和网民互动,由我主持,妇联、妇儿工委同志参加,讨论非常热烈。
既通过传统方式听取意见,还参考了来自新兴媒体的声音,非常符合广东实际情况。这对省妇联工作以及妇儿工委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创新。
2011年7月25日起,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检查组在广东开展为期5天的评估检查工作。我在汇报会上表示,广东省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主要任务已完成,主要目标全面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第二年,在中国妇女儿童10年发展成就展中,我们广东展示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10年来,广东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广泛享有经济资源和改革发展成果。2010年底,全省女性从业人员达到全社会就业总数的42.7%。全省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性占参保人数比例达42.5%~47.3%。
10年里,广东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程度明显提升,政治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女干部数量上,2010年年底,女性公务员达9.7万人,比重为20.86%。省部级女干部、地厅级女干部、县处级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4.29%、12.23%和18.41%。
同时,各级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跃升。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康状况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也是在那些年,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广东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全国实现“十个率先”:
率先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率先出台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政策,率先修订省保障农村妇女进村“两委”的“保女条款”,率先建立失踪或疑似被拐儿童快速寻查工作机制,率先开展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编制网络问策,率先在中级和基层法院建立家事合议庭,率先建立农村纯女户奖励制度,率先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率先开设妇女儿童规划信息网,率先建立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指标监测统计预警制度。
这“十个率先”,开创了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在全国首创失踪儿童快速寻查工作机制,全国妇联将我省的“防拐”经验向全国推广
广东作为人口流动大省,为了严厉打击侵犯流动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失踪儿童快速搜寻机制。此外,我省还承接并实施了为期4年的“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这是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成果。通过这一项目,包括儿童在内的156万目标人群成功增强了防范拐卖的意识。
2006年春运期间,深圳、广州、东莞等广东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首次针对流动妇女儿童,开展了预防拐卖的联合宣传和援助行动。2007年春运,深圳除了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拐”宣传,还开展了一系列直接援助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派发“春风卡”、开展劳动保障现场咨询、设立了公益职介所服务点、开设劳动保障知识大讲堂、为找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等。
深圳的“防拐”工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以推广借鉴的宝贵经验,引起了广泛好评。2007年,全国妇联将我省的“防拐”经验向全国推广。
由于广东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儿童课外书籍严重缺乏,阅读量远远不够。2009年6月1日,省妇联在全省推广“农村儿童流动图书室”。读书、保健是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两大重要任务,通过这个图书室,他们也能和城市孩子一样获得丰富的课外知识。
兼任妇儿工委主任,我始终关注少年儿童的成长。早在2004年,我们就举办过粤港澳儿童的活动,比如童心童愿,让儿童和大人平等地互动与交流,影响非常大,增强了粤港澳的凝聚力,这也是全国首创。2006年“六一”儿童节,我曾寄语全省少年儿童,希望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做好知识和能力的准备,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加强身体锻炼,历练身心,培养健康的人格。
2006年,广东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数据预警的13项指标中,初中女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七项指标已可望达标,但其他如婚前检查、新生儿出生缺陷等问题形势仍很严峻。对此,我呼吁尽快制订科学的并具有行政引导力的婚检孕检实施方案。第二年,珠海推行免费婚检孕检政策,财政投入力度之大、两免金额之高、监测项目之多为全省之首,较好地体现了科学性与合理性,为全省建立科学合理的婚检孕检制度、积累了具有代表性和可推广性的宝贵经验。
2006年8月,雷于蓝为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获奖者颁奖
广东是外嫁女相对比较多的省份,一直以来,外嫁女这个群体在农村都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伴随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土地权属及土地征用补偿款等纠纷大量增加,由此牵引出许多农村外嫁女权益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激烈碰撞中,矛盾不断激化。
早些年,妇联经常接到关于外嫁女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投诉,很多都是当地乡规民约制定的,包括股权分配、分红、宅基地和其他集体经济利益的分配等,对外嫁女并不利,而尤其在珠三角地区,外嫁女的权益问题颇受争议。
珠三角地区的农村工业化开启得比较早,再加上外资涌入,家庭生计对地租的依赖水平更高,集体成员对于地租分配问题更为敏感,当地的外嫁女权益保护问题成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2007年,广东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内首个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保护外嫁女合法权益的法规。《办法》的出台,切实维护了外嫁女的权益。那一年,珠三角的外嫁女权益矛盾减少了90%以上。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妇女事业蓬勃发展,共同参与广东现代化建设
省妇联将巾帼志愿服务作为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重要抓手,不仅充分发挥了自身的组织优势,还推动了妇女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从广东承办全国六运会、九运会到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几十万妇女响应妇联号召,直接参与赛事服务,亮出了巾帼志愿服务的旗帜。全国妇联就曾在广东省召开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启动仪式。
多年来,广东的广大巾帼志愿者以妇女和家庭为重点,以自己的爱心和技能,走向社会、走进社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帮扶困难儿童等各类巾帼志愿服务,为促进家庭文明与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6月,雷于蓝出席广东各界庆“六一”暨“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大会并讲话
2012年,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审议表决了《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理事会成员,开创了广东特色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
省妇联一直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积极帮助困难妇女儿童改善生存生活条件,为他们送上更多的温暖和希望。2010年至2012年,省妇联一共募集善款7209万元,援建母亲安居房1555套,帮助9750户贫困妇女发展生产,还为6.8万名妇女提供了免费妇检,救治疾病1470例,援助贫困散居孤儿2.5万人次。
“单亲特困母亲四援助”“爱心父母大联盟”等一批公益慈善品牌,也是省妇联创立的,受到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2012年5月,省妇联举办“广东关爱妇女儿童慈善汇”活动,还建立起“广东关爱妇女儿童大联盟”公益平台。那次活动吸引了3628个社会组织加入这个“大联盟”,通过义捐义卖义演筹集了2550万元。“大联盟”的作用不容小觑,它为有志于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热心人士,搭建起一个传递爱心、公益共建的大平台,以联盟的形式将全省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组织(基金会、协会、社团、商会等)团结起来,形成一个社会组织的“新枢纽”,共同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大联盟”筹集的所有善款都用于开展针对贫困妇女儿童的项目,如援建“母亲安居房”、援助疾病治疗、援助发展生产、援助孤儿生活等。
我也欣喜地看到,近几年来妇联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全省发展大局,抓住工作切入点,取得了新成效,做出了新贡献。如在新冠疫情期间,推出了“你家的菜我来送”等措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转眼间,今年已是广东省妇联成立的第70个年头。我从妇联同志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她们不仅有“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工作状态,而且还有“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工作精神。在我联系省妇联工作和分管妇儿工委工作的那些年里,对于下拨的专项经费,妇联同志都用得非常好,她们越用得好,党委、政府和社会就更给予支持。
我认为妇联的工作既要继承优秀的传统,同时也要不断创新发展。妇联本身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首先要把中央、省委的政策领会好、落实好、贯彻好,然后把政策带给我们的妇女群众,把各级妇联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调动起来,激励她们积极地参与到广东的现代化建设当中去,完成各自在社会发展中的任务。
展望未来,我希望省妇联在新时代新要求下,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担当责任,多倾听妇女群众的意见,想她们所想,替她们排忧解难。同时,也希望省妇联能够继续当好我们妇女群众的娘家,团结一致,再创新辉煌。
来源:省妇联宣传部、《家庭》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