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长久以来被受争议,相对普通老百姓天然地对政府官员有一种敬畏的态度,质疑他们需要跨过心理上的第一层障碍,信息不对称以及法律知识匮乏更是让老百姓打退堂鼓的更重要的原因。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行了规范,此举更进一步彰显了法治的进步。
2018年赤峰市红山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和大三家村村民委员会以政府征占土地为由,在未对土地和房屋进行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村民孙志和家一宗土地房屋进行了强拆,为维护自家合法权益,孙志和遂提起行政诉讼,将红山区政府与区长赵兰广推上了被告席。
2024年2月2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受理,2024年3月6日与4月26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两次进行了审理,红山区一位副区长参加了庭审,2024年5月1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对位于赤峰市红山区大三家村孙志和的土地上附属物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农民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农业生产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肆意侵害农名的合法权益,红山区政府将孙志和土地上附属物进行非法强拆,说到底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更是对农民权益的一种践踏,还好赤峰市中院给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
孙志和的官司赤峰中院判决胜诉,遗憾的是,身为被告的红山区政府,并未依照判决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这一点红山区政府把“官本位”演绎得淋漓尽致。
“官本位”意识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并维护和服务于官僚集权体制,“官本位”意识不但与科学发展观相背离,与以人为本相对立,而且与我们国家的性质南辕北辙,是对我们党的宗旨的根本否定,其现实危害性是多方面的,既阻碍改革创新,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文|俄罗斯的流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