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使用手机会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能力、判断能力及决策能力伴随而来的是反应迟钝、视野狭窄等外在表现,从而给安全驾驶带来不利影响。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对外集中曝光一批开车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
违法车辆:鲁CF828**
违法时间:11月3日
违法地点:上海路与华光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D881**
违法时间:11月3日
违法地点:天津路与华光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FA32**
违法时间:11月3日
违法地点:世纪路与考工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D273**
违法时间:11月3日
违法地点:北京路与联通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R3S**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天津路与联通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H76**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联通路与明清街路口
违法车辆:鲁CFA59**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世纪路与考工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A72C**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王舍路与电西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3AN**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西四路与商场路路口
违法车辆:鲁CS22**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G205与海岱大道路口
违法车辆:鲁C2XF**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G205与淄河大道路口
违法车辆:鲁C633**
违法时间:11月9日
违法地点:世纪路与考工路路口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贾亮 通讯员翟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