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于11月1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教学部主任丁宁引领解读了整体框架,着重从总则、幼儿园、法律责任等板块引导全体教师深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儿童学前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保证我国学前教育规划目标得以实现,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教师们纷纷表示,要强化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治园,全力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