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陈洁泉摄
人民网贵阳11月27日电(陈洁泉)11月26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举行“贵州省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风险防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会上称,贵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围绕执法方式、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等举措,针对性地为企业减负。
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抓手,建立了“问题发现、数据审核、任务发布、现场调查、立案处罚、省级跟踪”为主线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自动监控平台查找问题线索,将线索及时派发给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由地方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报告至平台,形成工作闭环。今年以来,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问题线索,帮助各地查处超标排污、废水偷排、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10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8起。
落实正面清单管理,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风险低、生态环境守法状况良好、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目前已将54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监管932家(次),极大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制度保障,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研究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其中,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了两类21种不予处罚的情形,如“未批先建”但未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闭或者自行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明确了5种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从重处罚清单明确了7种从重处罚情形,如伪造、变造材料或者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等。上述清单大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避免企业因轻微违法背上“信用污点”,影响后续发展,同时也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助推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