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近年来,新型消费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偷换概念,给非法集资换上了“新马甲”,值得警惕。
成都警方近期侦破的一起案件显示,某公司通过搭建网上商城,以“消费返利”为名,诱导群众注册会员并进行消费。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和推行“代币”返还,骗取大量资金。
这种披着“新型消费”外衣,集合了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犯罪为一体的“复合型”骗局,隐蔽性和危害性极大。为骗取更多人信任,不法分子早期会足额兑现承诺,一旦集资积累到一定规模,组织者卷款跑路,后来者的投入就全打了水漂。所谓的“返利”,也来自受害人的自有资金。
对于此类新型骗局,相关部门应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监测、追踪和打击,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同时,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预警,及时识别不法分子的新花样、新套路,不给其可乘之机。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辨识能力和防骗意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越是慷慨的“馈赠”,背后隐藏的往往是血本无归的陷阱。消费者在面对“免费”“高收益”等诱惑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马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