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欧阳智慧 杨念念 李富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11月25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联合歇马司法所,组织辖区16名社区矫正人员在歇马派出所开展了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警示教育
“你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等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教育引导他们不要背负精神枷锁,不要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要遵守法纪、严守底线,放下包袱,树立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随后,歇马派出所民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警示教育,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以及案例中的违法犯罪事实、法律后果以及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教育矫正对象要严格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同时,民警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不要存侥幸心理,一定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珍惜矫正机会,依法依规接受监管,平稳渡过社区矫正期。活动最后,民警带领社区矫正人员打扫了辖区街道、社区环境卫生。
社区矫正对象在打扫社区卫生(通讯员杨念念摄)
此次“警司联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规范后期监督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派出所和司法所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从而有效地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