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第二批),朝阳市、县(第一批)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的公示
按照朝阳市民政局、住建局、文旅局《关于开展我市辽宁省(第二批),朝阳市、县(第一批)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朝民函〔2024〕66号)文件要求,经会同相关部门并组织专家评估和评审论证,拟将喀左县的下列地名申报为辽宁省(第二批),朝阳市、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如下:
一、 辽宁省(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大城子塔
3.楼子山自然保护区
二、朝阳市(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大城子塔
3.楼子山自然保护区
三、喀左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大城子塔
3.楼子山自然保护区
4.东山嘴遗址
5.鸽子洞遗址
6.喀左凌河第一湾景区
7.天成观
现将以上拟申报地名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 月4日前 将反馈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shzzglg2022@163.com。
联系人:白红伟
联系电话:0421-4899660
喀左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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