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九小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方面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学校应经常检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持证上岗;学校应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将消防知识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教育、演练;寄宿制学生宿舍要设置火灾报警设施并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学生宿舍楼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火警报警装置,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

https://weibo.com/5342220662/49943674859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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