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体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 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洪祥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对体育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体育既是国家强盛应有之义,也是人民健康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体育事业不仅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还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精神力量”,“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和任务”,“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意义、发展方向、思路布局、措施保障,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根本遵循,也为加强新时代体育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竞技体育成绩辉煌,体育产业亮点纷呈,新时代体育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体育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体育强国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赋予中国体育的新使命新要求。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建设体育强国离不开体育法治建设,需要体育法治保驾护航。新修订的《体育法》,从法律层面解决体育领域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问题,为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一是为全民健身增添法治底色。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凸显了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法治助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到实处。二是为竞技体育提供法治护航。新修订的《体育法》在总则中明确“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支持参与国际体育运动”,从运动员权利保护、职业体育规范与促进、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竞技体育条款,增加了保障运动员权利的条款,以法治保障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三是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筑牢法治基石。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学校体育”一章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明确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拓展完善优先保障范围,推动形成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协调融合发展格局。四是为体育产业注入法治动能。新修订的《体育法》除在总则中规定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以外,同时增加“体育产业”一章,具体规定了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等内容,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等融合发展。新修订的《体育法》是新时代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点领域立法需要细化,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制度性技术性文件不协调、不连贯、不健全,体育项目管理尤其是涉及行业规范、行风建设、安全保障等制度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体育领域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 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对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体育强国建设这一战略目标凝心聚力,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体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以高质量体育法治持续推动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创新,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开创体育法治建设新局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体育强国建设阔步前行。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引领广大体育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体育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 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法学研究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坚持体育法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带领研究会全体同志积极投身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充分利用人才储备优势,参与体育领域立法修改完善,以体育法治理论研究推动体育工作实践创新,加强体育法学研究以及学科建设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体育法学研究会要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再接再厉、守正创新,推动研究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体育强国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2022年2月20日晚,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举行。新华社记者 李贺/摄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一致。要坚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团结引领研究会全体同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研究会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坚决捍卫法学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推动体育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新时代体育法治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体育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体育法学知识体系。要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体育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聚焦体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体育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等加强研究,拿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推动全面依法治体取得新突破。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研究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推动体育法学研究与体育法治实践、教学紧密结合,更好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是持续深化体育法治实践。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和专业优势,围绕公民体育权利、职业体育发展、体育反腐败、体育仲裁等体育法治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体育法》贯彻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等深入开展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服务完善我国体育法治体系。要注重人才培养,持续推进以实践为导向的体育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体育领域培养更多高层次、专业化、实务型法治人才。要加强体育法和体育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展示和传播我国在体育法学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参与国际体育规则制定,助力提升我国在国际体育领域的影响力。

四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要积极推进符合研究会特点和规律的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研究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动研究会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新征程上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中国法学会将一如既往为体育法学研究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进步,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力量。同时,体育运动在中国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中国高度重视依法治体、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体育领域反兴奋剂、反腐败斗争,以法治力量引领和保障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暨亚洲体育法大会以“体育法体系建设与体育法治现代化”为主题,充分发挥体育法学研究在体育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完善我国体育法治体系。大会荟聚了中、日、韩三国体育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实务精英,聚焦体育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风险点进行深入探讨,必然会碰撞出新的火花、凝聚起新的共识,推动体育法学研究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育规则、引领推动全球体育治理贡献亚洲智慧、亚洲力量、亚洲方案。

(本文是作者2024年11月9日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暨亚洲体育法大会上的讲话,内容有调整。)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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