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中,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尤为关键。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供给、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供给、改革完善乡村医疗保障机制等举措。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将会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就要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问题,让村民“家门口”就医从“有”向“好”。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群众医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是农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实施意见》不仅从源头上拓宽引才用才渠道,还加强乡村医生保障,提出“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政策、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来得了、干得好、留得住。

提升农村居民健康获得感、幸福感,要让农村居民有病“能”医,还要让农村居民有病“敢”医。《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适宜乡村的医疗卫生价格机制,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

目标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定位更加精准,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发展活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优先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新机制,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有保障、活力足。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记者 巩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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