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下奇闻

竟有人指责讨薪、打假为“恶意”

而且要严厉打击讨薪、打假者

天理何在?



试问为什么会有讨薪、打假之事呢?

那肯定是欠薪、制假在先

若想不被讨薪、打假

那就别欠薪、制假呀

要因果分明、不能因果不分

什么人才会讨薪?

无疑是些弱势的“打工人”

干着最辛苦的活

却不能按时拿到应得的收入

他们就靠这养活全家

而雇佣者却拖延工资发放

不是这个原因就是那个理由

若真暂时遇到资金困难

工人们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很多情形并不是真的有了啥困难

而是资方的故意“拖欠”

这款项都不是一星半点

挪用或存银行所挣都是很可观的

心想拖欠一段时间也没啥大不了的

充分利用拖欠所带来的“时间差”赚钱

何乐而不为呢?

欺负弱势的工人也不能怎样

他们无视工人的生活苦难

只想着自己的“花天酒地”

认为拖欠又不犯法

能投机的为何不钻营呢?

至于“三角债”什么的能算正当理由吗?

“烂尾楼”的存在难道不是非法经营所至?

打工人只是为了生活

能忍受的都会忍受

不到万不得已时谁又会讨薪?

说到“打假”

首先制假、卖假就是“恶意”

打假就是“惩奸除恶”!

打假怎么反成了恶意?

知假买假是很文明的打假手段

为什么假冒伪劣泛滥?

就是因为涉假犯罪成本太低

连国人常说的“事不过三”都做不到

更遑论倾家荡产?

往往是罚点款后再造假之无限循环

打假缺乏威严

严重的目光短浅!

享誉世界的Made in China

可不能烙下假的“标签”!

总之

不应给讨薪、打假冠之以恶意罪名

挖了欠薪、制假之根才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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