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无数人心中的神秘之地,向往之处。

不久前,记者走进“藏西秘境”,探访了西藏阿里西部的革吉、普兰、日土、札达县检察院,都是20人以下的基层小院。由于常年驻守高原,这里的检察干警看起来比实际年龄略显苍老,但是,从他们坚定的眼神和乐观的生活态度中,丝毫感受不到高原恶劣环境带来的影响。置身苍凉超凡、多姿多彩的高原气韵中,记者聆听着雪域高原上的检察故事。

革吉

冒雪驱车700多公里

检察长带队巡河

革吉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狮泉河的源头。全县总面积4.57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700米以上。因海拔高、地广人稀,牧区居住分散、监管难度大、常年气候恶劣等原因,造成这里多处河道内外堆积着各类垃圾,给水域资源带来安全隐患。

2023年4月23日,革吉县检察院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该院检察长陈杰带领办案人员克服低温、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历时5天、冒雪驱车700余公里,深入革吉县辖四乡一镇(盐湖乡、文布当桑乡、雄巴乡、亚热乡、革吉镇)巡河。



革吉县检察院干警在巡河途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废弃经幡。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了解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等形式开展初步调查,发现擦咔错湖、罗根藏布河道、阿毛藏布河道和康荣藏布河道内散落着动物尸体、生活垃圾、废弃铁丝网和废弃经幡,对湖水造成了污染。陈杰同干警一起取证,并于4月28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

随后,革吉县检察院依法建议水利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监管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发挥生态岗位人员作用;及时清理河道内和水源点的各种垃圾,并修复狮泉河水源点围栏,确保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协调联动县、乡、村三级河长,加大辖区内河湖的巡逻力度,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加大水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积极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投身到水资源保护工作中来,形成工作合力,杜绝人为破坏河湖资源。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责,修复被污染的水体。”该县水利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经过与各乡镇政府沟通衔接,提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现反弹”的整改要求,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河道内外各类垃圾8吨,并建立“一河(湖)一策”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整体联动、群防群治”的水资源保护新格局。

同年7月28日,在革吉县检察院跟进监督下,该县水利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联合建立水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并常态化开展巡逻管控以及普法教育等工作,属地乡镇政府对所辖区的江河湖泊河道内外存在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普兰

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

守护“神山圣水”

普兰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平均海拔3900米。这里因神山冈仁波齐和圣湖玛旁雍错坐落于境内而闻名,每年来自印度、尼泊尔、不丹以及我国各省藏区的朝圣队伍络绎不绝。

2021年5月,普兰县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群众反映,冈仁波齐附近的旅馆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普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彪介绍说,接到线索,该院干警便驱车130多公里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冈仁波齐附近的一些旅馆在为游客提供住宿和饮食服务的同时,在环境治理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如被举报旅馆的厕所是旱厕,位置离拉曲河只有10米左右。当地群众反映,雨雪天气时,旱厕中的污物会被冲到拉曲河中。

调查取证后,普兰县检察院及时向阿里检察分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书面向县委汇报,并与阿里生态环境局普兰分局、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沟通,发出检察建议。

李彪介绍说,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该院面向社会招募了21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并制定《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群众举报公益诉讼线索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2021年以来,普兰县检察院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作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切入点,深入开展以“一山两湖”(指冈仁波齐、玛旁雍错和拉昂错)为代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拉昂错、普曲温泉和各寺庙开展线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3条,并及时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普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野外巡查。

在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普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围绕玛旁雍错、拉昂错、孔雀河、扎曲藏布河湖水源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7次,发现问题线索9条,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均被相关行政部门采纳且完成整改。

“玛旁雍错观景台乱挂经幡、哈达,部分哈达掉入湖中对湖水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口头建议,及时清理老旧经幡16吨;建材市场东部孔雀河沿线垃圾随地倾倒、乱堆乱放,极易对河流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已经完成整改;曲普温泉污水流入孔雀河,造成河流水源污染问题,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也完成了整改。”李彪如数家珍地向记者介绍着该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筑牢了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日土

检察建议促动23万元

岩画修缮资金落实



日土县全县面貌图。

日土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全县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作为中国岩画的发源地之一,日土岩画有“中国岩画之乡”的美誉,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日土岩画。

2023年4月,日土县检察院干警在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时,当地牧民反映,辖区内多处岩画文物因保护措施缺失而受到不同程度毁损。日土县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根据牧民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办案组成员、检察官张妮娜介绍说,办案组历时6天、行程900余公里,深入辖区4个乡镇、9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因管理保护缺失,日土岩画现状堪忧。

“过巴岩画自199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后,直到2022年,在长达26年间,相关部门未采取保护措施、未设立文物标志,在经年累月风沙侵蚀、牧民生产生活及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下,日土县多处岩画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日土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平介绍说,“果热琼玛岩画因道路施工,整块岩画被切割,用于铺路或随意丢弃在公路两侧;在一古寺庙遗址内,发现少量‘擦擦’(一种源自古印度中北部的模制泥佛或泥塔)和三座佛塔,表面造型清晰、色彩鲜艳,具有较高历史价值,但至今未录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也未认定为文物。”

“统筹调查取证情况后,我们依法向县文物管理部门等5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已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基本要素、落实保护措施,对未认定的文物加强考察和研究,积极主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罗平说,该县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拨付资金23万元,用于果热琼玛岩画点、过巴岩画等文物的保护修缮。

不久前,日土县检察院跟进监督整改,确认23万元修缮资金已到位,文物修缮工作已经启动;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队开展的文物普查工作已临近尾声,文物筛查、定级、公示等工作正有序开展;县文物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联合建立了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并常态化开展巡逻管控以及普法教育等工作。

札达

以个案监督推动189处

不可移动文物长效保护

札达县,西藏历史文明最古老、最原始的地方。总面积2.4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仅生活着8000多人,相较于为数不多的人口,这里的艺术瑰宝多得令人叹为观止:古格王国遗址、拉康众终佛寺遗址、巴如塔群遗址等,都坐落在这里。

其中,拉康众终佛寺遗址、巴如塔群遗址于2011年9月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系古文化遗址,对于研究古象雄、古格文化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2021年4月14日,札达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在办理洛某、阿某盗掘古文化遗址一案中,发现被盗的拉康众终佛寺遗址和巴如塔群遗址周围有大量“擦擦”裸露在外,没有保护措施。这一情况引起札达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及时组织干警联合侦查机关、文物部门,实地勘验调查,发现裸露在外的“擦擦”与被盗的“擦擦”形状、图案、大小均高度相似,同时裸露在外的“擦擦”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手一捡都是“擦擦”,极易自然风化和被盗。

办案组通过现场勘验、固定证据等方式,确定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有保护全县文物的职责,且存在文物保护措施不力、怠于履行职责情况,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根据行政诉讼法,于2022年6月1日决定立案调查。

同年7月2日,该院就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对裸露在外的文物“擦擦”保护不力一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向该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札达县检察院干警开展文物“擦擦”搜寻工作。

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推进整改工作;组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文保人员对拉康众终佛寺遗址、巴如塔群遗址裸露在外的“擦擦”进行抢救性清理、修补工作。对两处遗址破坏较严重、塔基塔身开裂、开洞的四座佛塔进行抢救性、保护性填补、封口修复;在有针对性地对10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宣传的同时,研究制定《札达县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与252名文物保护人员签订文保人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文物看管人员责任、要求、协议期限等详细内容。

同年8月,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至札达县检察院。收到回复后,办案检察官金美佑、次央等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到裸露在外的“擦擦”已全部进行抢救性填埋和清理,并对个别遗址塔基塔身开裂、开洞情况进行抢救性封堵和填补工作,遗址周边建设开挖现象得到有效制止,检察建议得到良好落实。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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