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就业帮扶、加强技能帮扶、落实社保帮扶……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人社部门扎实有力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就业增收是脱贫群众的最大期盼。为让脱贫劳动力就业有政策、有渠道、有岗位,今年,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体系。同时,在全省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稳定;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以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助其就业。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无法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此外,大力培育“赣字号”劳务品牌,将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群体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就业服务对象。截至10月底,全省181.2万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实现就业144.8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今年以来,我省人社部门积极做好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技能培训工作,创新开展创业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截至10月底,全省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提升类培训11.52万人次,针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提升类培训0.98万人次。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今年,我省人社部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做好各项人才支持工作,从优化人才评价方式、拓展流动渠道、完善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质量、破解人才发展难题。加大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此外,为充分发挥社保帮扶政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性作用,今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继续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实,我省人社部门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接,通过定期提取数据、比对数据、核实数据等方式,精准掌握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发放情况,确保新增一个,纳入一个;到龄一个,发放一个。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273.59万人已全部参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03.47万困难老人均按月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媒体记者侯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