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集资诈骗案件中发现,有不法分子以投资新能源汽车项目国家发放补贴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11月22日,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发出提示,此类犯罪迷惑性强,蒙蔽引诱群众参与,给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

目前,以新能源汽车项目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手法有三个特征:

一是大打乡村振兴口号,假冒国家新能源返利政策,引人入局。不法分子开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国家每月有1.8%的补贴返利为名,通过召开推介会赠送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群众投资入股,并承诺介绍他人投资会给予投资金额5%的提成,以此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资金。

二是多重计谋连环上演,制造公司实力强大假象,蒙骗他人。在繁华地段租用门面开办多家门店,谎称公司即将上市,并宣称投资或购买汽车可在公司门店享受免费充电、洗车、检测及维修等服务,展现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

三是利用专业伪装手段,采取隐蔽式资金流转方式,躲避打击。不法分子以每月分红方式骗取不明真相者作为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及业务员统一使用化名,且只以现金收取投资款,并将犯罪所得通过购买虚拟币,运用“混币器”“跨链”“匿名币”等混合技术手段创建复杂的交易轨迹,以实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在此提示广大市民,面对新能源汽车等新型投资项目,要多方调查了解相关政策,重点审查对方是否有实际经营能力、实际经营业绩如何等,警惕不法分子以国家红利政策为名实施诈骗。擦亮双眼,莫贪小利,警惕没有来由的红包等小恩小惠,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梁丹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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