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吸食毒品是一种违法行为,买卖毒品是一种犯罪行为,没有合法理由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也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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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吸食而持有毒品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管宇律师解答:

可能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

依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通常主张自己不知道持有的东西是毒品,而要判断行为人对案涉毒品是否明知,除了行为人及其他人员的供述、证言,查获时的客观证据外,还要结合行为人的年龄、阅历,是否有吸毒、贩毒等前科等进行综合判断;

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持有的毒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又依据持有数量的不同规定了三档刑罚,包括: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管宇律师补充:

按照法律规定,虽然吸食毒品不属于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行为人被认定为吸毒成瘾或吸毒成瘾严重的,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但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的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另外,持有的外在表现为通过占有、携带、存放、隐藏等方法控制和支配毒品,不要求必须随身携带,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毒品存在,并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支配。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持有毒品是为了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或是因为制造、窝藏毒品而持有,则应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窝藏毒品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七条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曾经进行自愿戒毒、人体毛发样品检测出毒品成分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氯胺酮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第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至少三次使用累计涉及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

《戒毒条例》

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管宇律师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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