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厦门远华走私案案发后,走私头目赖昌星曾说过一句话:“如果二哥没出事,谁也动不了我。”他口中的“二哥”,指的正是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
赖昌星是农民出身,早年在福建石狮做些服装、电子产品之类的小生意。但是他觉得合法生意来钱太慢,不满足于此,所以干起了走私的勾当。
1991年4月,赖昌星通过关系拿到了香港居民身份。两年后,他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在这之后,赖昌星的走私集团不断扩张,从石油、香烟到、汽车、通讯器材等,涵盖了方方面面。
短短几年时间里,远华集团就成为厦门闻名遐迩的大型企业。除董事长赖昌星外,其妻曾明娜、哥哥赖昌标、弟弟赖昌图,都是集团重要人员。
后来经查证,1996年以来,远华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货物的价值高达数百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堪称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的走私案。
赖昌星通过走私获取暴利以后,曾以大手笔广泛拉拢上层关系。有知情者说,赖昌星的远华集团几乎拿出了“走私收入”的一半,甚至70%用于打关系铺路。他的手段可以简单总结为“七子”。
所谓“七子”,指的就是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车子、本子(护照)、孩子。
赖昌星就像蜘蛛结网一样,左右逢源,最终结成了一张复杂、实用、坚固的走私大网。
上世纪九十年代,厦门海关从局长到基层人员,共计160多人被他用各种方式拉下水。除海关外,远华集团还买通了一大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厦门市原副市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等等。
其中最高职务者,是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李纪周。
李纪周出生在一个革命干部家庭,父亲是老红军,母亲也是“老八路”。他有一条腿不好,是很明显的瘸腿。有人说这是小儿麻痹的后遗症,也有人说是小时候踢球受伤所导致的。
李纪周出生时,父亲已经41岁了,而他也是家里唯一的儿子,所以父母对他十分宠溺。在他落马后,曾有人评价父母的溺爱毁了他。
由于家庭的影响,李纪周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
1994年,赖昌星通过关系结识了李纪周。赖看中公安部这个重要部门,对李大献殷勤。他以帮助李纪周夫人做生意为由,送上100万人民币;后来又给李纪周在美国的女儿汇去了50万美元。
后来李的夫人两次去香港旅游,赖昌星分别送上11万港币和一个钻石戒指。
1995年春节前,赖昌星来到北京,和李纪周碰面。李纪周对他说:“你借给我老婆100万人民币,她不会做生意,赔了怎么办?”
赖昌星说:“这钱是我帮你夫人做生意的,不用还了。”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李纪周拿了人家的钱物,就成了人家的俘虏。
有一次,赖昌星拿着厦门市政府的公函找李纪周,想办一个香港、内地的两地汽车牌照。李纪周越权违反程序,出面为他帮忙协调,将车牌顺利办成。
后来又有一次,赖昌星的朋友从香港运往广西的一船油,因为涉嫌走私被海南省公安边防局查扣。李纪周出面找海南边防局疏通,让他们将船移交给了广西海关。
作为负有打击走私义务的公安部高管,李纪周手握国家大权,却沦为了赖昌星的保护伞。赖昌星案发后,他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2001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纪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从一个很有前途的红二代,沦为了人人喊打的阶下囚。
在狱中,李纪周曾反省说:“我的父亲是个艰苦奋斗的模范、受人尊敬的老红军,而我却是一个腐败的典型、一个罪人,这个反差实在是太大了。我对不起为了中国而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也对不起在九泉之下的我的父亲。”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厦门特大走私案再次揭示,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助长走私,打击走私必须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根本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