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很多地方一线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非一线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太大相比较,有一种普通教师之间的绩效工资数额差距很大,也就是将绩效工资总量根据教师个人工作量或课时量、出勤或请假次数以及教学业绩等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上下两个学期发放,这也是教育部所要求的绩效工资真正向一线教师倾斜。
之前看到有位山东老师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去年7—12月份的绩效工资终于要发放了,这是学校去年下半年高一年级老师的绩效工资,最高的老师能拿14000多元,最低的老师不到6000元,高低有8000元差距,体现出了干多与干少不一样,给老师们的感觉就是总体上来说这样的分配还算是很公平的。
这种绩效工资按劳分配(基本课时量、超课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教学业绩等)的做法改变了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的忽视课时量和教学实绩的做法,让课时数量和教学实绩直接跟绩效工资挂钩,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目的。虽然这种普通教师之间的数额差距很大,但这是绩效工资的应有之义。
虽然教育部曾多次强调要建立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以及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以便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达到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目的从而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但现实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却在绝大多数地方存在着分配不合理现象,主要是多劳没有多得以及倾斜出现偏差。
自2009年实施以来,绩效工资就成为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个层面提高了教师待遇。绩效工资被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入教师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个人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发放。
全国并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统一标准,都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整体原则是只需按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即可,但奇怪的是,各地分配方案基本上都是倾斜于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后勤人员,让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领到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不及非一线教师。
之前看到有位教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学校教职工人数215人,行政及各处室人员64人,一线教师151人,上图信息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最终分配结果有可能是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行政人员一等8000元,各处室人员一等4600元,一线教师一等3180元,这样的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
以前也有很多老师发布过所在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只是这个分配方案的“倾斜”显得比较突出和直观,问题是这么明显的不合理分配却能一直存在,确实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加以重视并给予纠正。这样的分配让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最终是寒了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一线教师的心。
按理说,既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存在着倾斜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这样的问题,那就应该及时解决,但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十多年来绝大多数地方仍然是一如既往地执行着原有的分配方案而不愿像有些地方那样真正向一线教师倾斜。实际上,究其原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向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倾斜是固有的难以突破的官本位思维定势。